临邑县人民医院禁烟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3日
临邑县人民医院禁烟制度
一、禁烟管理人员每天对整个病区、办公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吸烟者及时制止、劝阻,并宣传吸烟对身体的危害、火灾隐患等重要性。
二、主任、护士长是工作区域禁烟第一责任人,把禁烟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每一名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吸烟者,对入住病人及时告知禁烟信息,不听劝告者,可按医院规定罚款(可在住院费中扣除)。
三、重症区、手术区吸烟者,每人次罚款50元。
四、各病区不准有烟头,如有烟头当日报卫生管理科,按医院规定给予保洁公司处罚。
五、本院职工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当面交罚款,并在全院通报本人及所在科室。
六、信息科每天利用广播宣传禁烟。
时间:7:30—8:30 11:30—13:30
15:00—17:00 18:00—19:00
爱 卫 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