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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20〕9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院发〔2020〕9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实施细则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临邑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付洪楼
副组长:金  波、王庆军
成  员:张晓东、张武臣、陶远超、李士明、赵秀红、
陶家磊、乔向东、张秀丽、董  云、曹  菁、
魏玉芝、张  鹏、尹永红、陈文亮、滕  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1、组织和领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处理,使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后,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投入抢救工作,调配必要的抢救药品、物品、设备、车辆等资源;
2、教育员工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知识,提高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积极参与应急处理;
3、定期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宣传上级机构的指令,并制定应急防范措施;
4、收集、分析院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并制定和实施改进计划。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援专家组
组  长:王庆军 
副组长:李  刚、韩明才
成  员:祖井永、张  鹏、季景田、孙守森 、张  磊(检) 王庆波、陈建迎、董  云、韩秀花、张  莉(儿)叶秀飞、孙圣静、陈咏梅、杨  敏
职责:
1、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2、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救援)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救治方案;
3、审查医院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医院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
4、指导并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参与医疗应急救援后的评价总结与奖惩工作;
6、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救援小分队
成立由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两支应急救援小分队。
1、人员组成
一分队成员:徐希国、杨延萍、张学敏、杨丽霞、郝德华、刘崇华、张云霞、孙守森、郭华锐、李耀静、
李  媛、龙  勇、马延秀、徐志英、张  萌、
张蒙蒙、崔维涛、夏贞茹、王庆波、高慧敏、
赵  磊、王洪杰、付琳琳、梁玉贞、高  红、
吴文静、郭倩倩、张凌霞、刘  超、李  钰
二分队成员:朱龙刚、许  蕾、郭  慧、贾永杰、朱光辉、
卢嫣嫣、李庆菲、段士化、曹红丽、曹相玲、
刘彩霞、刘翠翠、闫盼盼、尹元刚、张  磊、
张岭军、张炎丽、黄浩昌、李秀霞、杨湄靖、
马  雯、杨晓爽、张  燕、张  培、孙琳琳、
赵  静、李善善、李亭亭、于小青
2、职责:
(1)在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抢救工作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详细记录;
(5)负责与病人家属或单位的联系;
(6)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8)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
(9)完成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各部门详细职责见临邑县人民医院院发20202号文件。
二、日常防控措施
(一)坚持“四早”“四集中”机制。
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患者严格按照转运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优势力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
(二)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
 预检分诊处:在急诊大厅、门诊一楼大厅南门入口处两处地点设置预检分诊处,值班人员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对所有进入人员查看电子健康通行码、是否戴口罩、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等,并登记相关信息。
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预检分诊流程(参考)》,所有进入门急诊人员,如出现体温异常(≥37.3℃)、电子健康码非绿码、存在相关流行病学史者,符合其中任意一条者由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其至发热门诊。(责任人:赵秀红,分管领导:张晓东;责任人:杨敏,分管领导:金波)
急诊科在做好安全防护的条件下对急症患者负责紧急救治并请发热门诊会诊,经会诊排除新冠肺炎,待患者病情稳定后送相应科室。不能完全排除新冠肺炎者,经救治稳定后转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责任人:张鹏、杨敏,分管领导:金波)
(三)加强普通和发热门诊管理。
1、就医人员及陪人管理
合理分流患者,各诊区预检分诊人员加强对就诊人员及陪人管理,门诊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患者就诊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造成交叉感染。(责任人:赵秀红,分管领导:金波)
2、普通门诊
门诊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指导患者及陪人填写《门诊2019-ncov病例筛查单》,原则上由患者本人签名,不能签名者由陪人在患者签名处同时填写患者及本人姓名,注意填写完整,不得遗漏。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预检分诊流程(参考)》,对符合预检至发热门诊就诊条件者,通知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其至发热门诊。(责任人:各科室首诊医师)
急诊科《门诊2019-ncov病例筛查单》由急诊科负责收集管理保存,各门诊科室《门诊2019-ncov病例筛查单》由门诊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责任人:张鹏,分管领导:金波;责任人:赵秀红,分管领导:张晓东)
3、发热门诊
设置:按照鲁卫函2020【53】号文件《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做好入境隔离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就医管理,诊疗过程严格做到与其他诊疗人群出入口分离、诊区分离、人员分离、就诊路线分离。(责任人:王庆军、邢亚楠,分管领导:王庆军)
人员交接:二次分诊人员与分诊引导人员进行交接签字,并二次复测体温,查看电子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后进行分诊,对于自行至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由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仔细询问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并做好登记后分诊至相关诊室就诊。(责任人:邢亚楠,分管领导:王庆军)
所有来发热门诊就诊人员,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并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责任人:王庆军)
对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隔离。(责任人:王庆军)
4、普通和发热门诊院感防控。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科室严格管控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贮存交接、转移登记等工作,每日按要求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责任人:赵秀红、各相关科室主任)
(五)做好预约诊疗工作。
积极开展预约检查和预约诊疗服务,合理分配就诊时间,逐步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影像科、超声医学科等科室应对门诊和住院患者实行上、下午错峰预约检查,减少人群现场聚集。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医患沟通”线上诊疗,有效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门诊部及时整理预约就诊人员信息并及时报告就诊科室主任,接诊科室合理安排病人就诊时间。门诊、急诊、发热门诊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责任人:赵秀红,分管领导:张晓东;责任人:尹永红,分管领导:金波)
(六)强化住院患者管理。
1、病区入口监测点
医院仅开放综合楼南门作为医院病区唯一入口,由安保科值班人员对进院人员进行电子健康通行码及陪人证、身份证、是否戴口罩等查看。符合条件者进入病区入口随后由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办理住院或急症患者及陪人做好登记及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发现发热人员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责任人:陈文亮,分管领导:张武臣;责任人:侯志勇,分管领导:金波)
2、强化住院患者及陪人管理
各临床科室对于新入院人员查看电子健康码并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护理人员及时为新入院人员办理陪人证,做好宣教及登记工作。
各病区继续实行24小时限制性管理,特别要加强中午及夜间管理等关键节点的管理,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严格管控住院患者探视和陪护管理工作,各病区严禁探视,对陪护及探视人员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及活动范围。积极提倡电话慰问。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陪护人员一人一证,原则上不得更换陪人,无陪护证者禁入。(责任人:各科室护士长,分管领导:王庆军)
3、实施每日体温检测
各病区每日对住院患者、陪人进行体温检测和查看健康状况以及信息登记工作,如陪人出现发热,由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患者出现发热及时报科主任及护士长后将其转移至隔离单间并请发热门诊医生会诊;对不能排除新冠的住院患者,及时将其送至医学观察病房进行隔离观察。(责任人:各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
(七)强化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对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建议排查的人员等12类人员实行“应检尽检”,对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母婴服务人员等重点行业按规定适时抽检,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积极提供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根据核酸检测能力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自愿检测的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实行愿检尽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八)加强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
1、严格落实标准预防。
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院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
要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2、抓好院区消毒防疫管理。
对医院室内公共区域要进行定期消杀,对门诊、病房、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消毒循环消杀。(责任人:尹梦华,分管领导:张武臣)
3、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管理。
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透室、高压氧、放疗室等病人聚集场所,要严格消毒、监测。重症监护室新进病人时,要严格筛查,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者及时请专家组会诊后转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各类手术病人,要使用隔离手术间。(责任人: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
医院食堂取消集体就餐,对于所有进入食堂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筛查,查看电子健康码、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等,有可疑情况者(非绿码、体温≥37.3℃、存在流行病学史)立即将患者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现住址)报告公共卫生科并告知其至发热门诊就诊,公共卫生科将可疑患者信息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原则上建议带回就餐,如不能带回,严格执行单人单桌就餐。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送餐时不得进入病房。(责任人:郭翔,分管领导:陶远超)
4、加强医护人员防护管理。
制定新冠肺炎医院感染应急预案,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做好清洁消毒管理,加强就诊患者管理、医院感染暴发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妥善安排患者的外出检查,特别是CT、内镜等检查,实行预约制,提前与检查科室联系,尤其是发热患者CT要做好专机专用,避免造成患者聚集,减少交叉感染。(责任人:董云、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
全院职工(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临时工、外包人员如保洁、保安、洗衣房、营养食堂、医疗废物专职处理人员、临床支持中心等)每日上班出示电子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存在发热(体温≥37.3℃)、电子健康码非绿码、有可疑流行病学史者主动上报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由科室负责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共卫生科。不按上述要求者,按照医院奖惩办法处理。造成不良后果人员,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连带责任(外包人员由医院相关管理科室负责)。(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九)做好发热师生的管理。
对确有需要来院就诊的师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送至发热门诊,随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其中有流行病学史、体温高于37.3℃的,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责任人:张鹏、杨敏, 分管领导:金波)
对需要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师生进行指导、通过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及时救治。(责任人:王庆军)
(十)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责任人:陶远超)
(十一)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责任人:王庆军、李士明、张秀丽、曹菁、董云、张磊(检))
(十二)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
检验科要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随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责任人:张磊(检), 分管领导:张晓东)
三、应急处置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四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一)病例报告。
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立即在“感染监控与管理系统”中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电话报医务部(2808)及公卫科(2090),夜间及节假日报总值班(2807),并提交传染病报告卡,医务部报院领导并组织专家会诊,确诊后通知公卫科,公卫科专职人员审核报告卡按时限(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应2小时内上报)进行网络直报,并进行登记、分析、统计及督导检查并且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责任人:各科室主任、首诊医师、曹菁)
(二)病人处置。
值班医师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共卫生科及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医务部负责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及转科转院情况,若确定转科或转院注意做好终末消毒。(责任人:各科室主任、首诊医师、李士明、董云)
(三)隔离处置。
对于需要隔离的患者值班医师及时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交流,由发热门诊负责将病人及病人家属安置于医院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并注意做好终末消毒。(责任人:王庆军、邢亚楠)
(四)流行病学调査
公共卫生科及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准备疫情有关的材料等。就患者发病情况、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接触人员情况等配合县疾控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疾控中心的指导,落实疫情控制措施。对患者实施有效隔离,积极救治患者;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严格实施标准预防和相应防护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曹菁)
(五)标本采集与检测。
釆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3〜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责任人:张秀丽,分管领导:王庆军;责任人:张磊(检),分管领导:张晓东)
(六)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责任人:李士明、张秀丽、魏玉芝、陶家磊、尹梦华、乔向东、董云)
(七)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
各科室及值班医师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病人陪人以及已了解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统计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统一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尹永红、曹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医院要根据疫情阶段性形势,紧紧围绕上级指令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防控措施,组织协调全院落实防控工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上述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管领导靠前督导,对未按要求落实的科室给予相应处罚。
(二)全力监控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各科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确保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出现疫情按规定流程报告,确保处置及时有效。按照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杀药品、救治药品器械等。
(三)压实压牢责任,强化问责追责。
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对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立行立改。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1、新冠肺炎处置流程修订版

2、新冠肺炎报告流程

3、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流程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流程

5、新冠肺炎病人就诊、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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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 委 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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