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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20〕7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机制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院发〔2020〕7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机制
 
为能及时有效的应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形势进展,特制定临邑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预警机制。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与可能的感染来源,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冠肺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疾病特征
新冠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部炎症。WHO将本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建防控技术专家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提高工作的效率,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救援)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援专家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援小分队(详见院方2号文件)。
(二)早发现:病例发现。
1、体温检测:针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临时工、外包人员(保洁、保安、洗衣房、营养食堂、医疗废物处理、临床支持等)以及住院患者及陪护、探视人员统一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感染性疾病科因处于独立区域故该区域所有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保洁、保安、餐饮、医疗废物处理处、临床支持等后勤服务人员)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由科室自行负责;科室职工出现发热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统一报告发热门诊杨扬(5185);门急诊预检分诊处与住院部一楼体温监测点,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门诊大厅或病房楼内,并按照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预检分诊及登记。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程综合建立发热预检分诊制度,明确规定发热病人首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在医院入口处公示告知,引导发热病人(体温≥37.3℃)进入预检分诊流程。详细询问病人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密切接触史等并逐一做好登记,专人引导发热病人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交接登记。
3、日常接诊:各科室医师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发热门诊值班医师做好发热病人信息登记并标注病人去向。
4、内部人员排查梳理:针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临时工、外包人员(保洁、保安、洗衣房、营养食堂、医疗废物处理、临床支持)等进行外出史、旅游史、有无与疫区人员及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进行梳理排查,对于存在疫区人员接触或疑似病例接触人员进行后续追踪调查。
(三)早报告:病例报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立即在“感染监控与管理系统”中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电话报医务部(2808)及公卫科(2090),夜间及节假日报总值班(2807),并提交传染病报告卡,医务部报院领导并组织专家会诊,确诊后通知公卫科,公卫科专职人员审核报告卡按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并进行登记、分析、统计及督导检查并且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四)早诊断:病人处置。值班医师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共卫生科及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医务部负责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及转科转院情况,若确定转科或转院注意做好终末消毒。同时科室主任应同时全体医护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安抚患者情绪。
(五)早治疗: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六)早隔离:隔离处置。对于需要隔离的患者值班医师及时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交流,由发热门诊负责将病人及病人家属安置于医院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并注意做好终末消毒。
(七)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各科室及值班医师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病人陪人以及已了解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统计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统一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八)流行病学调查协调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准备疫情有关的材料等。就患者发病情况、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接触人员情况等配合县疾控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疾控中心的指导,落实疫情控制措施。对患者实施有效隔离,积极救治患者;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严格实施标准预防和相应防护措;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九)标本采集与检测。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疾病科负责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进行相关病原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3〜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十)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十一)加强全体医护防护意识。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医务人员感染的关键举措,是维护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战斗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全院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餐饮、保洁、保安等)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要求做,全面落实标准预防措施,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加强防护,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实施手卫生。
(十二)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
检验科要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随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
(十三) 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附件:1、新冠肺炎处置流程

2、新冠肺炎报告流程

3、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流程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流程

5、新冠肺炎病人就诊、转诊流程

 
 
院 委 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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