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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20〕4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预检分诊、体温检测 登记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院发〔2020〕4号
 
临邑县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预检分诊、体温检测
登记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91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临邑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预检分诊、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制度,要求如下:
一、预检分诊及登记
(一)预检分诊
门急诊预检分诊登记处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负责我院的预检分诊工作。要求严格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进行体温测量并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等信息并做好登记。一旦发现发热或存在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门诊大厅,统一按照发热病人就诊流程由分诊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登记
1、门急诊预检分诊处:体温≥37.3℃或存在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就诊患者的预检分诊信息由分诊人员登记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预检分诊登记簿》,备注患者去向并于“签名”栏签字;由分诊人员引导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及分诊至普通门诊患者信息登记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体温登记表》。
2、门急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交接人员签字: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发热或存在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至发热门诊就诊时应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预检分诊登记簿》上“陪护人”签字栏签字,发热门诊接诊护士于“签名”栏签字,完成交接签字流程。
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及登记
(一)配合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发热病人陪同人员进行病人交接登记。
(二)对于接诊且已完成门急诊预检分诊的发热病人或存在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人员进行二次预检分诊,体温计复测体温并登记。
(三)对于自行至发热门诊就诊未经过门急诊预检分诊处的患者及陪同人员,由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测量及流行病学史、外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询问并做好登记。患者信息登记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预检分诊登记簿》,陪同人员信息登记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体温登记表》。
(四)发热门诊护士根据病人情况将其分诊至成人发热门诊或儿科发热门诊。
三、体温检测及登记
(一)体温检测地点:门急诊预检分诊处、住院楼一楼体温检测点。
(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临时工、外包人员(保洁、保安、洗衣房、营养食堂、医疗废物处理处及临床支持中心等)在内所有职工以及住院患者及陪护探视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门诊大厅或病房楼内,并按照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职工体温检测要求及登记方式
1、我院所有职工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临时工、外包人员(保洁、保安、洗衣房、营养食堂、医疗废物处理处及临床支持中心等)在内所有职工必须保证每日至少两次的体温检测。由地下车库进入的人员必须到体温检测点测量体温,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科室。各科室负责人每日了解科室上班人员的体温检测及登记情况,对本科室人员体温检测及登记负责,发现未按照规定执行人员给予相应处罚措施。
2、登记方式:通过医院下发的职工个人体温检测登记卡,体温检测正常者由体温检测人员盖章登记;或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登记,职工须主动向体温检测人员提供个人工号进行电子登记。
(四)住院处人员体温检测及登记
1、人员包括:住院患者、陪护探视人员等。
(1)登记
病区全面实行24小时门禁制度,严格病人陪护和探视管控,护理部要严格把控各科室住院陪护人员卡(证)管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人员,做到一人一卡(证),无卡(证)禁止入内。一楼入口处安保人员对于无陪人证者、发热人员、未佩戴口罩者均不允许其进入。
(2)新入院患者由安保人员查看住院证后引导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首先做好信息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发热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进入病区后于住院科室进行陪人排查登记并办理陪人证。
(3)已办理住院的患者及陪人由安保人员首先查看陪人证,无陪人证者不得入内。                   
附件:1、门急诊及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图
2、自行到发热门诊人员就诊流程图
3、体温检测及登记流程图
4、体温检测登记系统操作手册
 
 
院 委 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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