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恢复了,报销比例又提高了!
临邑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是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疫情期间暂停诊疗,6月份经过我县疾控中心和残联的层层验收,再次合格上线了。
为了提高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切实降低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8】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1号要求,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门诊、住院康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项目支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对已参加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0-17岁的残疾儿童,经二级医院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条件的,在定点机构康复,脑瘫、肢体儿童门诊、住院每月医保支付不超过2500元,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儿童每月支付不超过1250元,超出部分由残联予以保障,每年支付不超过10个月,本通知于2020年5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