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返还,化繁为简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4日
无偿献血返还,化繁为简
输血科 高长静
2013年以前无偿献血者及献血者亲属用血时,要进行无偿献血返还都要去献血地的血液中心或者中心血站才能办理,繁琐的返还程序加上路途遥远,有很多无偿献血者因为嫌麻烦而放弃了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致使无偿献血返还工作有名无实,从而阻滞了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
2012年8月28日,山东省卫生厅下达了《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及时返还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和献血者亲属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献血者亲属可根据在献血地献血量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逐一进行返还。我院输血科在院委会和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逐步完善无偿献血返还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专用传真,公布咨询电话并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为无偿献血者及献血者亲属提供了及时、优质、快捷的服务,我院输血科自2013年一月份执行以来截至2013年年底共办理无偿献血返还人次115人,返还血量3709个单位,返还用血金额68300元,即减少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了无偿献血者的权益,又鼓励了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推动了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