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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查房制度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2日

     查房内容及时限:每周查房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日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新病人入院后2小时内进行查房;主治医师应在新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查房;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新病人入院后一周内查房。
     
查房的基本规范: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患者目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作出明确的指示。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及时检查患者。
   
节假日查房: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右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所有参与查房人员手机应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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