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市级重点专科(含培育、新报)材料提交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6日
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对全市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复审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6日,我院完成对儿科、妇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肿瘤科、骨科等8个重点专科复评资料及产科、心胸外科、血管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重症医学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血液专业、内分泌科、急诊科、麻醉科等12个专业的评审资料提交工作。
本次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复评及评审工作由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统一部署,明确了“独立病区”、“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科研成果奖项”、“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违规技术操作”、“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行风问题”等七条单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