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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7日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级及审批:
各手术科室应根据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手术权限审批,安排相应级别医师手术。
二、术前医师准备工作:
(一)主管医师应熟悉并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必需检查,完成相关医疗文书书写,手术者术前应亲自查看患者。
(二)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患者手术前均应进行术前讨论,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及四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
(三)术前了解患者及家属社会、心理状况;应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共同商讨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应积极完成术前各项常规检查及某些特殊检查,尽可能在术前得出正确诊断。
(四)手术者应亲自与患者及家属术前谈话,介绍拟进行的手术的风险和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方同意,并与患方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五)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日亲自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及术前准备状况,再决定麻醉方式,如发现手术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麻醉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风险、注意事项等,在保证患者及家属能正确理解的前提下,完成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六)估计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备一定数量的红细胞、血浆或全血等。采取措施纠正患者全身欠佳状况,以提高患者的手术耐受力。对术中拟用药品需要做过敏试验的,术前均应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
(七)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于手术前一天发送至手术室;急症手术需提前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择期手术按照急症手术通知手术室,手术室护士长有权拒绝安排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对相应科室、当事医生进行批评教育。特殊感染患者发送手术通知单时应特别注明,以便手术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术前护理准备工作:
(一)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生理、心理等情况,向患者作入院宣教,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遵医嘱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括皮肤及胃肠道准备、合血及交叉配血、药物过敏试验、手术前和手术当日的准备等。
(三)患者入手术间前,患者应更换病员服,不得将患者衣物、石膏、牵引器等污染物带入手术间。
四、手术部位标示,见《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五、手术患者交接
(一)术前交接
手术室人员接病人时,病区责任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共同根据《手术患者交接单》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接患者入手术室,送入指定手术间。
(二)术后交接
1、手术室提前电话通知病区责任护士做好接手术准备。
2、普通病人术后由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护送至病房,危重和全麻病人术后由医师、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护送至病房,并由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共同根据《手术患者交接单》核对无误并签字。
六、手术中医疗、护理工作要求
(一)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麻醉前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发生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二)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术中若遇到疑难或意外情况时,术者无法解决,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进行术中会诊,并向医务部报告。手术中若需变更原手术方案或临时决定使用高值耗材等情况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四)手术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麻醉期间的观察与处理,不得随意离开手术间,不得一人监管多台手术,对出现的异常生命参数及时分析处理,并通知手术者,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如手术麻醉效果不好,不能达到手术要求时,麻醉医师应向其上级医师报告,由上级麻醉医师及时处理。手术更改麻醉方式必须与手术医师协商。
(五)由手术医师自行实施的局麻手术,术者应掌握所用麻药的药理特性、使用剂量、浓度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患者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缝合前、手术结束缝合后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认数量无误后如实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即时记录。如部分手术无需安排器械护士,应由巡回护士配合术者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七)巡回护士术前应准备好所有物品,应充分考虑手术需要及意外情况,术中不得离开手术室。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需有同级别护士接替巡回。
(八)输血应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术中如需输血时,由巡回护士负责督促各环节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输血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合血。手术者或手术助手及时将输血情况记入病程。
(九)术后需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等,条形码应贴在手术清点记录单的背面。
(十)所有手术切除的组织脏器标本均须适时进行病理检查。原则上,手术切除标本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授权人展示、讲解,由手术室安排专人送至病理科,做好交接登记,防止标本污损、差错或遗失。
(十一)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七、术后医疗、护理工作
(一)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师决定是否送患者到麻醉复苏室。患者出麻醉复苏室或出手术室后的流向由手术医师决定。
(二)手术医师应在术后及时下达术后医嘱,并向科内值班医护人员交班,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中输液、出血、输血、用药情况、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三)主管医护人员应根据诊断、施行的手术制定缜密的术后诊疗计划,包括监测方法、止痛、抗菌药物应用等。
(四)术后应加强护理,护士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根据手术情况按常规监测生命体征、伤口和各种引流情况,并详细记录;协助患者翻身、鼓励患者排痰;指导和协助患者做好相关护理(如肢体活动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等),进行术后康复教育。
(五)手术医师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等医疗文书。
(六)手术当晚值班医师要主动巡视手术患者,对于危重或出现并发症的患者必要时要及时联系手术医师、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
(七)注意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如出血、发热、低体温、感染、切口裂开、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等。加强术后感染预防和处理,术后根据病情、病原微生物、药敏试验选择有效的抗生素。
(八)术后麻醉医师应在术后24~48小时内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书写访视记录。
(九)术后主管医师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包括术后禁食、禁水时间等),并做好术后病程记录。
八、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严格按照《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发布部门:医务部 生效日期:2011年02月
文件编码:YLGL-ZD-044-02 修订日期:2014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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