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一、拟定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全院医疗质量及安全的检查监督及持续改进工作。
三、重大诊疗技术、新业务及新技术的论证、审批与管理。
四、制定有关医疗工作制度。
五、实施、检查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协助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六、组织重大抢救和多学科的全院会诊及疑难病例(理)讨论。
七、负责医疗纠纷、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八、收集、检查、分析医疗动态信息,进行科室间业务工作协调。
九、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组织申请各类科研项目,做好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成果鉴定、上报评奖、经费管理等工作。
十一、加强省、市、县三级重点专业建设,定期对重点专业进行评估管理,使三级重点专业可持续发展。
十二、负责本科生、专科生等学生实习教学工作。
十三、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十四、严格遵守《临邑县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