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项目 | 主要任务 | 工作标准 | 责任分工 |
分管 领导 |
完成 时间 |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场馆新建、改造提升工程 | 对全部科技场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改造提升。(未建成的需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改造) |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正常开展活动;改进与完善展览内容;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2.公共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3.县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能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 4.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5.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有定期维护记录。 6.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7.街道、乡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8.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行为,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9.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10.文化体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11.体育场馆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12.体育场馆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 县文体广新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科协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各乡镇 |
景文新 马桂芳 孟令军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2.老城区街巷改造提升工程 | 对老城区街巷(1980年前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改造提升。 |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6.加强街巷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
林春元 李多江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3.新建城区街巷完善提升工程 | 对新建城区街巷(2000年后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完善提升。 |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6.加强街巷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
林春元 李多江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4.大型公园绿地改造(完善)提升工程 | 对所有大型公园绿地(面积≥1000㎡)改造提升。 |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
牵头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
李多江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5.文明交通示范街(站点)创 建活动 |
1.创建文明交 通主干道 10条。 2.创建文明交 通非主干道 10条。 3.创建文明交 通主要交通 路口20处。 4.所有公交始 发站点、枢纽站点和汽车站纳入文明创建范围。 |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2.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3.交叉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每个交叉路口最多3次显示绿灯能够通过。 4.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5.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6.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 7.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8.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9.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10.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 11.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12.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13.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14.主要交通路口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15.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16.汽车站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17.汽车站设有无障碍设施。 18.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19.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20.加强沿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 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
陈光春 李多江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6.文明示范集贸市场创建活动 | 10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全部纳入创建范围。 |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2.集贸市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
牵头单位: 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县食药监局 |
李 楠 姜廷华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7.文明商业大街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 | 创建文明商业大街5条,全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纳入创建范围。 |
1.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商店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示范街秩序良好。 2. 主要商业大街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 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 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以上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4.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5.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6.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7.加强沿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
牵头单位: 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食药监局 县物价局 县文体广新局 |
李 楠 姜廷华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8.文明社区和文明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活动 |
文明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社区30%,县级文明社区30%、一般社区30%。 |
1.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有相关资料。 2.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3.社区技防、物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4.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5.社区居委会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 6.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8.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9.实现了社区“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和城乡环卫一体化。 |
牵头单位: 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 县综治办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县城管执法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
李 楠 马桂芳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文明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文明街道30%,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乡镇30%,县级文明乡镇30%,一般乡镇30%。 |
1.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2.乡镇、街道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3.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4.街道、乡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5.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并有相关创建活动的资料;乡镇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现象,河流、水塘清澈;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6.市民学校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 有活动记录。 7.实现了村庄“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和城乡环卫一体化。 8.加强镇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
牵头单位: 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文广新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科协 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各乡镇 |
李 楠 马桂芳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9.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 | 评选第九届文明市民100名 |
评选标准: 1. 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脏话,用餐节约粮食、理性消费,对人礼貌待人、热情友好、不卑不亢,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上网文明,不破坏网络秩序等。 2. 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3. 积极参加公益行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4. 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讲互助、讲互谅、讲友谊、讲爱心,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同志间融洽的人际关系等。 |
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 |
马桂芳 | 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
10.文明诚信商场(超市)创建活动 | 创建文明诚信大型商场(超市)5处。 |
1.商业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 2.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4.文明经营,诚信待客。售货员热情服务,言行文明得体。 5.不生产、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6.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
牵头单位: 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
谭善鹏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11.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 创建文明诚信生产性企业(包括职工宿舍)5处。 |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
牵头单位: 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县食药监局 县质监局 |
郭永胜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12.文明建筑工地创建活动 | 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包括职工宿舍)5处。 |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达30%以上。 4.无乱扔杂物、吵架、斗殴等现象。 |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县安监局 |
李多江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13.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
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车站、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交警等22个行业窗口全部参与创建“文明窗口”活动。 |
医疗: 1. 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 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 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 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 县食药监局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商业零售: 1. 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2. 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3. 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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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 1. 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2. 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3. 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4. 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5. 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 6. 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出租汽车: 1. 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 2. 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3. 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 4. 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5. 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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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 1. 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2. 排队购票,秩序良好; 3. 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 4. 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 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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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1. 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3. 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 4. 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金融办 县人行 各银行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邮政: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邮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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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县政务中心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电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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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 1. 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2. 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3. 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4. 客房干净,无异味;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县卫生局 县旅游办 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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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1. 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 2. 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 3. 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 4.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旅游办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环卫: 1. 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2. 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 3. 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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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1. 办公区域整洁; 2. 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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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 1.办公区域整洁; 2.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中邑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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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1. 办公区域整洁; 2. 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恒利热电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风景园林: 1. 环境整洁、有序、优美; 2. 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 3. 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4. 有投诉处理机制。 |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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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1.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 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 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 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房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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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1. 办公区域整洁; 2. 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5. 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供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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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工商局 |
乔云刚 |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 ||
税务: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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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 2. 反映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3. 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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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1. 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 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3. 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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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1. 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 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
责任单位: 县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