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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文件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0日
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文件

临创城委〔2014〕2号

 
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 “百日攻坚战”活动的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文明优美的城市面貌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县创城委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战”活动,主要包括“四大改造提升工程”和“九大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合力攻坚,全力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百日攻坚战”,扎实推进“四大改造提升工程”和“九大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更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全面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任务。
二、主要任务、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间(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本次“百日攻坚战”直接关系到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败,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百日攻坚战”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把“四大改造提升工程”和“九大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周密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分步骤、大力度推进,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观念,任务到岗到人,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强化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百日攻坚战”,大力推进“四大改造提升工程”和“九大文明示范创建活动”。要综合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百日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目标要求,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建立县委、县政府、县直部门纵横结合的大督导机制。县委督查科、县政府督查科、县创城办作为督导综合指挥力量,进行重点督导;县创城办作为一线力量,进行专项督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组织集中约谈;有关县直部门按照系统对口原则,督导本系统所属单位,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同时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影响创城进度的,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
四大改造提升工程和九大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一览表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 工作标准 责任分工 分管
领导
完成
时间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场馆新建、改造提升工程 对全部科技场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改造提升。(未建成的需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改造)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正常开展活动;改进与完善展览内容;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2.公共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3.县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能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
4.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5.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有定期维护记录。
6.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7.街道、乡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8.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行为,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9.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10.文化体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11.体育场馆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12.体育场馆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
县文体广新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科协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各乡镇
 景文新
马桂芳
 孟令军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2.老城区街巷改造提升工程 对老城区街巷(1980年前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改造提升。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6.加强街巷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林春元
李多江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3.新建城区街巷完善提升工程 对新建城区街巷(2000年后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完善提升。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6.加强街巷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林春元
 李多江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4.大型公园绿地改造(完善)提升工程 对所有大型公园绿地(面积≥1000㎡)改造提升。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牵头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李多江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5.文明交通示范街(站点)创
建活动
1.创建文明交
  通主干道
10条。
2.创建文明交
通非主干道
10条。
3.创建文明交
通主要交通
路口20处。
4.所有公交始
发站点、枢纽站点和汽车站纳入文明创建范围。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2.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3.交叉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每个交叉路口最多3次显示绿灯能够通过。
4.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5.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6.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
7.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8.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9.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10.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
11.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12.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13.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14.主要交通路口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15.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16.汽车站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17.汽车站设有无障碍设施。
18.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19.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20.加强沿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体广新局
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陈光春
 李多江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6.文明示范集贸市场创建活动 10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全部纳入创建范围。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2.集贸市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牵头单位:
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县食药监局
 李  楠
 姜廷华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7.文明商业大街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商业大街5条,全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纳入创建范围。 1.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商店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示范街秩序良好。
2.   主要商业大街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
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   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以上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4.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5.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6.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7.加强沿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牵头单位:
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食药监局
县物价局
县文体广新局
 
 李  楠
 姜廷华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8.文明社区和文明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活动
 
 
文明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社区30%,县级文明社区30%、一般社区30%。
1.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有相关资料。
2.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3.社区技防、物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4.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5.社区居委会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
6.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8.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现象。
9.实现了社区“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和城乡环卫一体化。
牵头单位:
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
县综治办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县城管执法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李  楠
 马桂芳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文明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文明街道30%,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乡镇30%,县级文明乡镇30%,一般乡镇30%。 1.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2.乡镇、街道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3.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4.街道、乡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5.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并有相关创建活动的资料;乡镇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现象,河流、水塘清澈;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6.市民学校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
有活动记录。
7.实现了村庄“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和城乡环卫一体化。
8.加强镇街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牵头单位:
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文广新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科协
县工商局
恒源街道
邢侗街道
临盘街道
各乡镇
 李  楠
 马桂芳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9.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第九届文明市民100名 评选标准:
1.   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脏话,用餐节约粮食、理性消费,对人礼貌待人、热情友好、不卑不亢,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上网文明,不破坏网络秩序等。
2.   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3.   积极参加公益行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4.   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讲互助、讲互谅、讲友谊、讲爱心,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同志间融洽的人际关系等。
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
 马桂芳 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10.文明诚信商场(超市)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诚信大型商场(超市)5处。 1.商业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
2.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4.文明经营,诚信待客。售货员热情服务,言行文明得体。
5.不生产、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6.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牵头单位:
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谭善鹏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11.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诚信生产性企业(包括职工宿舍)5处。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现象。
牵头单位:
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县食药监局
县质监局
 郭永胜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12.文明建筑工地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包括职工宿舍)5处。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达30%以上。
4.无乱扔杂物、吵架、斗殴等现象。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县安监局
 李多江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13.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车站、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交警等22个行业窗口全部参与创建“文明窗口”活动。 医疗:
1.   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   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   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   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
县食药监局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商业零售:
1.   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2.   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3.   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公交:
1.   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2.   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3.   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4.   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5.   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
6.   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出租汽车:
1.   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
2.   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3.   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
4.   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5.   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汽车站:
1.   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2.   排队购票,秩序良好;
3.   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
4.   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   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银行:
1.   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3.   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
4.   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金融办
县人行
各银行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邮政: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邮政局
电信: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县政务中心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电信公司
  宾馆:
1.   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2.   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3.   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4.   客房干净,无异味;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县卫生局
县旅游办
县工商局
旅行社:
1.   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
2.   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
3.   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
4.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旅游办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环卫:
1.   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2.   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
3.   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供电:
1.   办公区域整洁;
2.   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供电公司
燃气:
1.办公区域整洁;
2.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中邑燃气
供热:
1.   办公区域整洁;
2.   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恒利热电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风景园林:
1.   环境整洁、有序、优美;
2.   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
3.   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4.   有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
物业服务:
1.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   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   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   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房管中心
自来水:
1.   办公区域整洁;
2.   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   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5.   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县供水公司
工商: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工商局
 乔云刚 2014年5月20日前达标,保持长效
税务:
1.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110”:
1.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
2.   反映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3.   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派出所:
1.   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   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3.   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交警:
1.   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   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责任单位:
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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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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