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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3日
临邑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014-2-21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种规章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保证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建立出车登记本,每次出车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登记清楚,备查。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6、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外,公务用车一律统一入库停放。
 7、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双轨制。财务科充值、办公室统计、驾驶员加油时签字。
 8、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以正规4S店为主,填写《维修项目单》经审核后方可维修。驾驶员有弄虚作假时,给于待岗及违规金额的5-10倍罚款。
 9、车辆保险由院方统一办理(驾驶员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相关处理及理赔事宜由驾驶员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公司理赔的余款部分(以正式单据为准)应由驾驶员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  
10、酒后驾车、非公务出车或者不听调度违规出车者,一律待岗。
 
临邑县人民医院
                                    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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