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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院党委工作,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党委职责,推进党委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利学化、规范化,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全局的原则。党委会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高度的政治纪律,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各项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增强党性,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注重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努力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同本院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讲真话,在党总支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委会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若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党的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都要按照工作程序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都要关心党委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提倡敢于负责的精神,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勇于负责,尽心尽力。党委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增强团结,形成合力,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一班人”的整体功能。
    (五)坚持接受上级党委领导和群众监督的原则。院党委对上级党委负责,保证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检查和监督。党委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通报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处理。
    二、议事内容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大事,议全局,管本行,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和我院的实际,做出相应的决策。主要事项是:
    (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指示的实施意见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向上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以党委名义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没。
    (四)研究审定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和预算外大额资金的使用、分配政策。
    (五)研究讨论党委和行政业务工作总结,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有关科室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六)审议通过医院的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兴建、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重要技术的引进、经费分配方案、财务预决算和重大开支;
    (六)研究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所属党支部的建立、撤并和改选。审议决定党委奖惩的科室和个人。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和意见;
    (七)研究决定重要的方针政策、行政措施、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八)审议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决定院管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推荐或决定院以上奖惩事项;审议医院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十)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审定提请党委审议的事项;
    (十一)研究知识分子和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审议民主党派工作中需要党委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十二)研究群团和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职工管理等提请党委研究的重大事项;
    (十三)讨论基层党支部提请党委议定的组织发展和重大问题,并做出决定或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四)研究和处理本院重大突发事件,并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十五)研究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召开,讨论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和党委成员出席。根据议题内容,可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重大议题要由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需经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会前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建议或方案,反复研究,慎重决策。
    (三)在讨论问题时,既要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又要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提倡开短会,讲实效。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发言的同志要集中精力,抓住重点,开门见山,以尽量缩短会议时间。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定。如果原拟定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再议,不得临时动议,在本次会议上决定其他人选。所讨论的干部中,若涉及党委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四)对集体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集体已形成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党委 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如有泄密情况,按违纪处理。
    (五)每次会议决定的事项,都要做好记录备案。对决定的有关问题,以领导碰头会的形式,及时通报情况,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进程中的问题。
    四、要求
    (一)凡提交党委研究的议题,必须是事关医院工作全局的重要决策事项,或按规定必须由党委会做出决定的事项;分管院领导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各科室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未经分管院领导研究审定的问题,不提交党委研究。
    (二)对关系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决策,吸纳各方面代表参与,并实行公示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难题。
 
 
 
                      中共临邑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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