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岗”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院党建工作水平,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为我院医疗服务能力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院党员要积极创建“党员示范岗”,通过“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行业、服务窗口的满意度。
二、“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岗”一般是指党员个体,实行“一人一岗”。具体表现应符合下列标准:
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关心集体,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作风纪律过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讲究职业道德、勤奋务实、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同志之间团结协作,模范作用发挥好。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业务技能精通。坚持勤奋学习,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业务能力强,能够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工作业绩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具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业绩突出,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群众反应良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患者为中心,以良好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三、推荐比例
“党员示范岗”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在职党员的10%,优先推荐工作一线、业绩突出的党员。
四、创建步骤
1、创建准备(5月31日至6月10日)。各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准备工作。
2、推荐审批(6月11日至6月20日)。各科室根据党员示范岗创建情况,向院党委推荐先进个人,报院党委审批。
3、授牌表彰(6月21日至6月30日)。“七一”前期,院党委将通过召开表彰会议的形式,对审核批准的“党员示范岗”进行授牌表彰。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品牌“党员示范岗”是推进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效。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付洪楼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安东同志为副组长,各支部及党办、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品牌创建的日常组织工作。各科室也要立足专业特点、服务对象、党员队伍实际,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科室要认真传达院党委“党员示范岗”创建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党建工作特点和业务工作分工,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科室扎实搞好创建活动,确保“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成效。
附件:
1、“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党员示范岗”推荐表
临邑县人民医院党委
2019年5月31日